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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事指南、办理程序
来源:外经贸科 发布时间:2023-08-22 16:17 作者: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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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能够遵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

2、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表1份和数据表2份(加盖公章);

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副本(包括中文译本);

4、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批复;

7、代理技术进口的应提供技术引进方和代理方的委托代理协议;

8、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还应提供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1、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在商务部技术进出口合同管理系统企业端按要求填写信息;

2、岗位责任人初审。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

3、核准人核准。呈报分管领导核定后,办理后续手续;

4、发证。岗位责任人根据核准,核定同意意见,制作发放《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5、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科(8182325)    纪检(818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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