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规定,2024年7月24日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核准察右前旗通正加油站、卓资县中固加油站、丰镇市永兴加油站3座加油站投资主体法人变更。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察右前旗通正加油站于2009年6月10日初次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开始正常经营。该站占地面积3141平方米,投资总额70万元,加油机4台,汽油罐1个,柴油罐3个,总容积180立方米。因整体转让,原法定代表人王鑫皓于2018年6月12日订立协议将该站出售给李慧霞,并于2024年5月7日由乌兰察布市吉宁公证处公证。
二、卓资县中固加油站于2012年2月6日初次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3年1月31日开始经营。该站占地面积4616平方米,投资总额300万元,加油机8台,汽油罐2个,柴油罐4个,总容积240立方米。因整体转让,原法定代表人高翻生于2024年4月17日订立协议将该站出售给乌兰察布市中昊石油有限公司赵秀仁,并于2024年5月21日由乌兰察布市吉宁公证处公证。
三、丰镇市永兴加油站于2004年10月27日初次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开始正常经营。该站占地面积346.8平方米,投资总额60万元,加油机4台,汽油罐1个,柴油罐2个,总容积70立方米。因整体转让,原法定代表人冀三忠于2023年6月7日订立协议将该站出售给秦泽良,并于2023年7月28日由丰镇市公证处公证。
现对上述事项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8182325咨询或反映。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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