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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0:27 作者: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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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乌兰察布市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商务科技中心B1号楼4层,电话:0474-81830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相关事务的组织安排与工作部署,并把此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20、21条,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时更新《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乌兰察布市商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更新促进消费、产销对接、东西部消费协作、对外开放、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动态。一是定期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信息,共发布市场监测月报350期;二是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19条;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及时更新机关概况信息及常见问题知识库、人事信息等栏目;四是主动公开我局2023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五是主动公开我局主办或会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门户网站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设有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并通过编制更新《乌兰察布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公开范围及申请方式等,明确专人收集各类渠道的网民留言及网上投诉咨询事宜,并及时回复办理。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商务部门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商贸领域政策文件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更新修订《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常态化运营平台共2个(乌兰察布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乌兰察布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通过建立完善门户网站读网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维,强化信息公开发布。一是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3条,网站总访问量159294次;二是通过“乌兰察布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259条,阅读点击量167852次。

(五)监督保障。市商务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结合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推进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日常检查、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短板,督促部门改进不足,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制定完善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程度,压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在以乌兰察布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符合社会各界群众对信息获取方式要求,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使其更具影响力,加强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

3、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乌兰察布市商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召开2022年全市商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商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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