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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10:56 作者:乌兰察布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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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商务科技中心B1号楼4层,电话:0474-818303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相关事务的组织安排与工作部署,并把此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20、21条,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时更新《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乌兰察布市商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更新促进消费、产销对接、东西部消费协作、对外开放、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动态。一是定期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信息,生活必需品专报52篇,周分析40篇;二是重点领域共发布信息5条;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及时更新机关概况信息及常见问题知识库、人事信息等栏目;四是主动公开我局202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五是主动公开我局主办或会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门户网站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设有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并通过编制更新《乌兰察布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公开范围及申请方式等,明确专人收集各类渠道的网民留言及网上投诉咨询事宜,并及时回复办理。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商务部门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商贸领域政策文件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更新修订《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我局常态化运营平台共2个(乌兰察布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乌兰察布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通过建立完善门户网站读网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维,强化信息公开发布。一是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78条,网站总访问量638016次;通过“乌兰察布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84条,阅读点击量178652次。

(五)监督保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5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乌兰察布市商务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工作准确落实到人。对政务信息的撰写、审核、发布各流程进行规范,认真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增加保密审查,压实政务信息的发布责任,避免出现“敏感信息泄露”“表述不当”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科室动态信息更新滞后,影响群众办事效率; ‌二是‌ 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解、短视频等直观形式,公众理解难度大; ‌三是科室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重视不足,信息报送主动性弱。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与时效。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与质量‌,在制定外事、商务政策时,同步编制文字、图解、短视频等多版本解读材料,增强可读性。三是强化信息报送考核与责任落实。对科室的信息上报情况逐月打分,纳入年度绩效,激发主动公开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乌兰察布市商务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强化公开力度‌。组织全员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将公开要求嵌入公文处理流程,在文件起草阶段即明确公开属性,避免事后遗漏。

2.深化内容全面性‌。细化公开目录,覆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全流程,重点增加民生领域信息,设立高频事项专栏,强化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关键领域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3.确保更新及时性‌: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常规信息3日内公开、动态信息每周更新,设立专职信息员维护,将更新时效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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